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
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
全院师生党支部:
按照学校党委《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全院师生党支部要按时开展此项工作。
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要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。于3月20之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及优秀党员名单发送至malei123@sdu.edu.cn。
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间确定后,应提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告。学院党委委员应参加所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。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。具体工作要求详见《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(山大党组字〔2020〕45号)。
附件:1.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(样表)
2.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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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27日